跟朋友聚餐,他說我這幾年改變不少,不再像以前刺了,待人處世變得溫醇許多。其實本質上我還是沒變的,很多時候我的意見還是很嚴厲,工作上也常常被氣個半死,但回想起來,我以前看事情的角度很絕對,如果十年前問我對「有婦之夫不離婚跟你交往」的看法,我可能會直接回說,那男人真的賤貨;我至今還是覺得那種男人是賤胚子,但他有他不足的地方,而每個第三者都值得為自己爭取到更多。因此現在的我會更想對第三者說:你不要不相信你自己。
沒有什麼事情「一定如此」或「理所當然」,所有人事物都得放在特定的情境去理解。人的心智很脆弱,從不足的地方延伸出種種矛盾情緒與錯誤,這才是人啊!這是我這幾年不太愛教訓人的緣故。我還是有我的盲點,同樣的,對方也是。在情緒上,我們都是互動平等的個體,沒有誰要求誰的問題。
另一方面,我越來越討厭的一句話就是:「你怎麼會犯那麼低級的錯誤。」我真覺得這句話很違反人性,到底誰不犯錯,人們整天都在做那些笨到不行的決定,如果我們那麼理性那麼高級,早就殖民火星了。所以我也極度厭惡那種站在高處指責別人的態度。看到別人的短處、擺出不屑得姿態實在太容易了,但重點永遠是理解與溝通,不是「你要這麼做讓我開心」而是「我們一起達成滿意的結果」。那些擺明要來噹人的人,我發現他們內心很匱乏的。
透過這層體悟,我才變得溫。